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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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最近有人咨询:与单位的劳动合同马上就到期了,现在公司的领导明确到期后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合理么?
受大环境的影响,国内很多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的情况,为了降低成本,扭转困局,在用工方面,面对劳动合同到期者,有的会采取不续签的策略。那么问题来了,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就只能“卷铺盖走人”了?今天本文以案例释法的形式为大家回答这个问题。
案例简介
小李2019年7月份入职某互联网公司,职位为软件开发,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19年7月16日至2022年7月15日。
小王在公司工作马上满三年面临续签劳动合同时,却被公司领导谈话:因公司业务的调整,现需要对部分职员的工作岗位进行结构优化,而小李被列入被优化的名单内,所以在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在与小李续签劳动合同,希望其能支持公司的决策并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
2022年6月10日,公司正式下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2022年7月15日,公司再次通知小李次日不用来单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仲裁裁决
仲裁委认为,公司与小李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届满期限为2022年7月15日,而在2022年6月10日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小李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小李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存在公司主张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但小李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小李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读
劳动合同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提出不续签的主体不同,最后会影响劳动者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01
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无法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意,此处讨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对于合同期满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02
员工不续签,分情况是否能主张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
(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
03
补偿的金额
既然对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此处提醒大家注意: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只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并且计算的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另外,在文章的结尾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合同到期后的一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遇到工伤、医疗期、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不能直接到期终止,需要自动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自动顺延期间无需续订劳动合同,当然也不会导致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产生。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不要走得太快了,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